2014年全国少年羽毛球比赛(分区赛)竞 赛 规 程
时间:2014-10-14 点击数:1095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1.东北赛区:2014年10月16日至1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。
2.华东赛区: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。
3.西南赛区:2014年11月6日至9日在重庆市举行。
4.中南赛区:2014年12月2日至5日在广西区南宁市举行。
二、竞赛项目
10岁、11岁组男、女单打。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参加单位
2014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命名的39个全国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,各分区赛具体划分为:
1.东北赛区:北京、河北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共10个基地。
2.华东赛区: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共12个基地。
3.西南赛区: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四川共8个基地。
4.中南赛区: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共9个基地。
(二)参加人员
1.各参赛单位限报1名领队、2名教练员,每个年龄组的可报男、女运动员各3人,其余为超编。
2.各单位只有确认参加所属赛区比赛后方可参加其它赛区比赛。
(三)运动员条件:
1.年龄规定:10岁组必须是2004年出生;11岁组必须是2003年出生,并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的学生(本赛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,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本队负责)。
2.运动员参赛资格是2014年全国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的注册运动员,且经过乒羽中心骨龄检测,符合参赛年龄规定要求。
3.各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负责审查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资格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。
(二)单打分两个阶段进行。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第一阶段单循环赛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。
(三)单循环赛均采用“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”确定比赛顺序。但乒羽中心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。
(四)弃权和罢赛按2014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五)比赛用球:经中国羽协批准的翰文金牌005球。
五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每个赛区各年龄组男、女单打录取前4名。
(二)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
体育总局乒羽中心选派赛会裁判长,裁判员由当地体育部门选调。
七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八、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